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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省面试热点:城管“失足”踩到小贩

来源:考德上公培公考研究中心时间:2013-06-26

【热点概述】

近日微博上盛传一幅“失足”照,南京河西万达楼下,一城管将摊贩踩在脚底下,踩的部位是脖子。对此,南京建邺区兴隆街道城管科的回复是:“该执法人员不是城管,是协管,是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的,涉事者已被处理。”城管科的科长称摊贩持刀划伤队员引发了该起纠纷,警方则称纠纷中无人被刀划伤。被打的摊贩拒绝接受采访。

此后,南京市建邺区区委宣传部在官方微博上通报处理情况:经过当天上午对整个事情的调查,兴隆街道研究决定,由于协管员陈某在整治过程中表现出过激行为是不当的,严重损害了城市管理人员的形象,因此“立即对陈某予以开除处理”。而此前回应称陈某踩人是“失足”的街道城市发展科负责人,在未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发布错误消息,误导媒体,给予通报批评,并被责令主动上门向被踩的当事人道歉。

 

【模拟题】

近日,网络上曝光某地一名城管将摊贩踩在脚底下。当地城管部门回应,该执法人员是协管,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现已被处理。请你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参考解析】

近几年,关于城管执法和商贩发生冲突的新闻屡屡见诸媒体,坦率而言,城管与商贩、执法与被执法之间,发生一些矛盾确实也无法避免,但眼下的这名城管执法,却非常粗暴恶劣,其行径令公众无法容忍。

 

这个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城管执法所引发的矛盾冲突,固然与一些小商贩占道经营屡禁不止,围观群众不明真相、不尽理性有关,但城管队员的态度粗暴、方式简单却是矛盾的主要诱因之一,是一些地方的城管长期以来不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所导致的后果。

第二,从网络曝光的“失足”事件来看,被协管踩在脚下的商贩,确实是违法占道经营,城管依法对其进行管理是职责所在,城管对乱摆摊点的小贩当然可以取缔和管理,但前提是得讲求公平与正义,将摊贩踩在脚下,是将法律和人权人格尊严踩在脚下,将弱势群体踩在脚下,将执法者自己的形象踩在脚下。

第三,在城管与商贩的冲突中,城管部门有时也过于袒护自己的执法队员,不能做到直面事实和真相,以致矛盾进一步升级。

 

我认为,想要从根本上化解问题,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落实到每一次具体的执法行中,我们的城管执法人员应该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换位思考。在执法工作中,既要注重执法程序、执法过程规范化,做到严格、公正、规范,又要注重执法方式、执法方法“柔性化”,做到理性、平和、文明,努力实现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式的有机统一,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二,面对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失当,应该通过制度建设进行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给公众一个准确的答案,还公众知情权。

第三,应进一步完善城管制度,加强对城管的权力约束和监管,提高城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减少和杜绝城管粗暴执法事件的再次发生,走向文明执法之路。

综上所述,虽然城管执法有一定难度,但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思想工作到家,道理讲透,执法文明,我想执法难的问题一定能得以缓和,最终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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