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21名公告

来源:桂冠人才网时间:2013-06-25

为适应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县编制部门批准用编,并报上级部门核准,2013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1人(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下事项不包括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公办教师的报考事项,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公办教师的报考事项另行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1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报名,填写《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并要一致。

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27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的授权,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要在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7月2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在网上打印的《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将加分材料送到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加分材料送审时间:2013年6月26日—7月4日(公休日除外)

(四)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从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的岗位除外)实行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缴交报名考试费(现报名系统只支持农行网上银行,请考生先到农行网点开通网上银行后再进行缴费)。根据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由于在网上缴费不能开具报销发票,如需开具报销发票的考生,可到玉林市玉州区香莞路40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办公楼一楼财务室交费。

网上(或现场)缴费时间:2013年6月24日8:00—7月3日24:00(其中现场缴费截止17:30)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已缴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1日—26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笔试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应试者掌握综合基础知识水平,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公文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英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职业工作所应具有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组织管理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2、开考比例。交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交费期限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报考人员,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报考者在7月9日17:00前提出申请并经资格审核单位(部门)同意,可调剂到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岗位,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二)面试

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不进行面试,其他岗位要进行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面试公告时另行公布。

(三)照顾加分

1、从1999年起,经本市(玉林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并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玉林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

5、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公办教师的照顾加分办法另行公布。

四、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775—7221858(陆川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775—7220911(陆川县人社局纪检组)

4、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陆川县温泉镇西滨中路20号(陆川县信用联社大楼北面)


附件: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陆川县部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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