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辽宁人力资源网时间:2013-06-24
根据《2013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国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见《2013年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四、招聘组织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结果和办理备案手续,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招聘岗位考核、体检等组织实施工作。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翻译作品及其它学术成果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2013年6月30日。
报名时间:6月24日至6月26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11:00和13:30至16:30)。
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辽宁省政府二号楼省外侨办323房间。
联系电话:024-86893255
联系人:王老师 郭老师
(二)专业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的人选由用人单位在报名人员中遴选确定。考核的人选确定后,用人单位将于7月2日前电话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逾期未接到电话者视为未列入考核人选,不另行通知。考核内容以外语专业考核为主,同时考查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专业考核成绩查询:见辽宁省外事办公室网站(www.lnfao.gov.cn)。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外事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招聘过程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由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