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2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青海人保厅时间:2013-06-20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西宁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验、组织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专业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面向全国,不受身份、地域限制,专业对口的历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其它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请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www.xnrsrc.com)或昆仑人才网(www.klrcw.com)查看。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8时—7月1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www.xnrsrc.com)或昆仑人才网(www.klrcw.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在我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出具省级相关部门证明);在我省教育和卫生行业大学生,见习岗位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出具州地市人社部门证明);符合我省安置的未就业退役士兵(出具省级相关部门证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请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日至7月2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307房间)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加分。
四、考试内容、时间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统一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以两项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专业科目系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不限岗位笔试专业科目为公文写作相关知识。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1:3以上,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所需比例,则取消此招聘名额。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具体笔试、面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其他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公示,聘用单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2、拟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历届毕业生,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3、报名时缴纳15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
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63992、5132943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63404、6131141
附件:西宁市事业单位2013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西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