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曲靖市师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曲靖党建网时间:2013-06-20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文件精神,结合师宗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原则:师宗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为原则。
(二)范围及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国民教育大中专毕业的未就业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师宗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教育局网站》、《师宗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stats.yn.gov.cn/canton_model3/default.aspx?departmentid=8138)(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师宗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共40人。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师宗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三)招聘具有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降低面试比例。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具有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5.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招聘高中岗位层次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岗位层次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教岗位层次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6.除县幼儿园幼教音乐岗位须音乐、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键盘乐器演奏专业外,其余招聘岗位所学专业不限。幼教音乐岗位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7.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同一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者,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须相同;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者,报考高中、初中、幼教教育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须相同,报考小学教育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不限。
8.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现场报名时须当面提供。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出具学校有关学历及能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报名,岗位要求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9.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师宗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照片。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4日,共3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师宗县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
1.报 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另外,“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 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其他未就业人员须提供《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并交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 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复印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