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总会计师
来源:浙江人才网时间:2013-06-19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市属国资营运机构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2〕55号)精神,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归属市建设局管理,为市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合同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二、 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要求 |
备注 |
总会计师 |
1人 |
会计 |
本科 |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政府性投资项目和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会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财务会计或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2013年6月26日-6月28日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城东路99号,建设局大楼120室;联系电话:0578—2106258,2272415、2106022)。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人员报考还需征得当地教育局同意。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笔试或面试。
(二)笔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1 :6进入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一门。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不足1:6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含3人)才能进行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