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理工大学公开招聘70名教辅人员简章
来源:教师招聘网时间:2013-06-18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186.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2.47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189.98万册,电子图书资源量约6072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3多亿元。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部。拥有57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25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城市文化与城市竞争力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0人,其中中级47人,初级2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并且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qtech.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教师岗位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教师1张三)、《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连同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原件需在面试前提交人事处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辅导员岗位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理工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连同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原件需在面试前提交学生处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1日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及获奖证书扫描件;(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信和中共党员证明信;(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其中,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党建相关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形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