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招录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面试的通知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时间:2013-06-18
各有关考生:
根据《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3年全省高速交警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6月21日,上午8:10开始,下午2:10开始。
各职位考生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21日上午(36人):
01职位——15职位。
21日下午(36人):
16职位——28职位。
二、面试地点
面试考场设在福建经贸会展中心,即福建工业展览大厦五楼,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60号(树兜)。
三、考前报到
凡参加当天上午面试的考生应于上午7:20,参加当天下午面试的考生应于下午1:20在福建经贸会展中心五楼侯考室报到,并带上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请按分组情况就座。上班时间路上交通较为拥堵,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上午7:40分,下午1:40分抽签分组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候考室,按弃权处理。所有考生均不准穿制服及体现个人身份的服装。
四、考官选派和评分
考官在面试前由省公务员局临时分组。每个考场7名考官,其中公共考官6名,招录单位主考官1名。所有考官都将随机抽调,每半天进行一次轮换。7名考官独立评分,评分方法采取分项去高低分法(即细项打分),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候考管理
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实行全封闭管理。在候考期间,考生应遵照执行以下事项:
1、进入候考室应将通讯工具(含具有无线电接收信号的电子产品)全部关闭后,交给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配合招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验证身份;
3、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考生根据面试考室的不同,按照抽签顺序就坐候考;
5、由考场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面试程序、考场纪律等;
6、考生去洗手间的,须由考场工作人员陪同;
7、考生在引导员的引导下到对应考室参加面试,并将相关物品交由工作人员放在考室之外的指定位置。
六、面试程序和有关事项
考生进入考室后,应遵照执行以下事项:
1、不能作自我介绍,作答内容中不得透漏本人有关信息;
2、考生在考生席就坐后,应听从主考官宣布有关事项;
3、在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计分员开始计时后,考生才可阅读放在考生席上的面试考题(共4道题),面试时间共20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5分钟;
4、考生席上备有草稿纸,考生可将答题思路简要地写在草稿纸上,但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任何标志;
5、考生准备5分钟后工作人员提示“思考时间到”,考生开始回答问题,也可以在思考时间到之前开始答题;
6、考生作答完毕,面试考官进行评分,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立即退出考室;
7、考生退出考室后,在工作人员处领取手机及其它物品后,立即离开考场,禁止考生与未面试考生进行接触。
七、其它事项
考生必须服从安排,不准串号代考,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成绩由招录机关于面试结束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上统一公布。
监督电话:0591-87099092(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监察室)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已在考试录用网公示。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部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