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源:高校人才网时间:2013-06-17
一、单位简介
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为富民县审计局下属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县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开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政府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承担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项审计事项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报名: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建设工程审计
2.招聘人数:5人
3.专业需求:工程造价专业3人
会计专业2人
4.岗位条件: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造价员资格证或会计从业资格,熟悉计算机操作。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取得造价师或会计师执业资格者优先录取,且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2013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昆明市富民县审计局办公室(富民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四)联系电话:0871-68813896联系人:杨艳娥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交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填写《富民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在职人员除需持相关证件外,还须出具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名人员首先到报名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审核材料后统一通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要求。
四、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若具备造价师或会计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者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与写作》和《专业知识》。
领准考证时间:
领准考证地点:昆明市富民县审计局办公室(富民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6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与写作》
下午14:30—16:30《专业知识》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具备造价师或会计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直接参加面试的除外),其中: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与写作》占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60%。参加面试人员按各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政审考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工程造价专业综合成绩前3名和会计专业综合成绩前2名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本人可以书面向县审计局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分高者为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考察不合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的,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三)其它满足不能聘用条件的。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聘用方式:劳务派遣用工
2.聘用程序:对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经富民县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工资为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基本工资标准参照《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即:初级职称每月每人2700元,中级职称每月每人3500元,在同等岗位上适度增加学历工资待遇,每月每人大专增加200元,本科增加300元。学历以国民教育学历为准,学士学位以上(不含学士学位)的人员,按富民县人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富民县审计局和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报名条件一经公示,应严格遵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0871-68811976(富民县纪委监察局)
0871-68813896(富民县审计局)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民县审计局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