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淮安宣传网时间:2013-06-17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网络宣传2名、网络管理3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的宣传文化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遵纪守法。
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硕士研究生有1年、本科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取得国家或省二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专业不要求计算机等级证书)。
6.掌握网络新闻传播规律、html语言、服务器维护和数据库管理技术;能熟练运用Firework、Flash、Photoshop及办公自动化等软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与市委宣传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表格从淮安宣传网下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9:00—11:00 14:30—17:00
报名地点: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140号)
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
由市委宣传部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于7月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须达5:1,比例不足5:1的,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在合成总成绩中,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
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技能测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技能测试内容是计算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面试时,报考人员已就业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及合成成绩将在淮安宣传网发布。
4.体检与考察
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淮安宣传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以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审批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我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7—83605629。
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360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