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聘授课老师公告
来源:台州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6-14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对象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具有消防基础专业知识者优先)
(五)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具有较好的教育心理学知识、较强的授课能力、具有很强的中文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工作积极主动、师范类院校毕业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13年7月1日前将个人简历、学历、各种获奖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提交台州市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选拔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等方法进行选拔。
(三)试用期
录取人员须经过3个月的培训及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视试用情况确定,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属非现役消防工作人员,培训和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正式录用后,统一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部分自负),具体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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