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来源:株洲人事网时间:2013-06-14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为天元区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拟定本方案。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一)通过“绿色通道”引进(3名)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

预防医学专业 1名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1名

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 1名

(二)公开招聘专业及名额(27名)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

预防医学专业 2名

2.区妇幼保健所(3名)

临床医疗专业 2名

医学检验专业 1名

3.乡镇卫生院(4名)

临床医疗专业 2名

护理专业 2名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名)

临床医疗专业 4名

中医学专业 2名

医学影像专业 1名

护理专业 10名

财务专业 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公共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相应的执业资格。

4.应届毕业生通指201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本专业执业资格,未按时限要求取得执业资格的,届时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5.各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免笔试)。

四、操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由天元区卫生局在株洲高新区网站(http://www.zzty.gov.cn)公开发布,并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张贴。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6月28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天元区卫生局

3、咨询电话:0731-28665268

0731-28665022

4、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需来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和网上报名。

②报名时需填写《天元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③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④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⑤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天元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领导小组严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或有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1、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人才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根据招聘职数,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①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

② 笔试内容: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以专业知识为主。

③ 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医学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

④ 笔试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① 面试方式、内容:采取业务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能力。

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区里组织考察组,到考生单位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分配到各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根据单位性质和个人档案身份,按国家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室 0731-28665280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3

市纠风办 0731-28680178

附件:1、《株洲市天元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株洲市天元区2013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3、《株洲天元区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一键下载附件:附件1、2、3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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