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东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汕头市事业单位招聘网时间:2013-06-09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要求,因教育工作需要,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系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学校创办于1984年,是汕头市具有外经贸特色的优秀学校,现设置有四大专业 (学制3年):①国际商务②商务英语③电子商务④外贸会计。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任教师3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学历与学位及年龄要求,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3.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2年修订)的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我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规定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地点: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汕头市华山路18号

联系电话:0754-88173129

(三)报名程序:

1.到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门房处领取或上网下载打印空表后用黑色钢笔、水笔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携带《报名表》一式2份及以下材料到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二楼办公室报名: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本人中职教师或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3.发放准考证:经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资格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结果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对个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教育科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实施细则》及汕人社[2013]70号文件规定施行。

2.面试人选: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全部笔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形式与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与答辩形式进行,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中职课程。

5.面试程序:

①候考室分应聘职位排序抽签;

②备考室备考:考生根据指定的教材章节备考,时间为30分钟,备考所需的教材、笔、纸统一由考场提供;

③面试室面试: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20分钟)内,进行现场说课。

说课结束后,考官围绕说课内容及相关问题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10分钟)内进行现场答辩。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职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2年修订)要求执行,费用本人自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人事部门同意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http://www.stfet.gov.cn/);

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网(http://www.stftas.com/)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织实施,联系、监督部门及电话如下:

1.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科:88931815

2.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监察室:88931813

3.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附件:

1.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2. 汕头市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 应聘人员查分申请表.doc


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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