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6-09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是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广东省直机关副处长、正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直机关正处级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党务干部、纪检干部的岗位业务培训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知识培训;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干部的岗位业务培训等。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单位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4名教师,详见《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7月1日(报名开始的第一天)。

5.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日—7月3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我委公开招聘工作邮箱(szgwjgd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我委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委人事处进行咨询。

2.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过快递邮寄到我委人事处,邮件寄出的邮戳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应聘材料寄出后,应聘人员须通过电话与我委人事处工作人员确认材料收到后,报名方为成功。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83132923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

邮政编码:510031

电子邮箱:szgwjgdb@126.com

(五)资格审查:

1.初审。我委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复审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公布。

2.复审。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我委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审通过人员,发给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和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我委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我委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委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分别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自选题目,每人试讲20分钟。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公布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进行,由我委统一组织,费用由我委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委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有关报考条件时间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天。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按国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站(http://www.gdszjgdj.org)查询。

(五)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我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举报。

咨询电话:020-83132923

监督电话:020-83133880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8日

附 件: 附件1.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查分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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