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时间:2013-06-08
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7个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以来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地矿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届毕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或在就业期未就业;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考岗位查询:
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21日(2天);
2.报名地点: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131号地矿科技综合大楼1514房间。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3.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报名。
4.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三张照片必须一致)。
5.省内考生持原件,本人至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6.工作人员在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应认真填写,并办理报名、考试相关手续。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凭经审查同意报考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时的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考试及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所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方能进行开考,并且都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公共知识、本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牛路2号(云南国土资源学院);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笔试成绩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笔试人员以岗位人数和面试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直接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30分)、实际工作能力(50分)、综合素质(20分)。
(五)考核
为使招聘更加公正、公平,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50%计算,面试成绩按50%计算,两项成绩相加后,各岗位按分数顺序等额确定拟招聘对象,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内容如下: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健康检查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员合格后,在招聘单位进行查询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应试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所有学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免报名考试费。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63122511 、63127507
监督电话:0871-6319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