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未知时间:2025-01-13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501/t20250113_86615438.html
添加德德师兄微信:KDSJY100,电话17386542264,获取报考指南&领取学习资料。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简章(17名)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8年2月,是毕节市唯一一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综合类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及贵州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毕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结合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用人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额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7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月1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
(三)在读的2025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六)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八)截止报名时间节点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十一)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十二)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十三)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5年1月13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gzbjzy.edu.cn/)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5年1月13日9:00至2025年1月15日17:00止。
2.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及扫描PDF版)。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证明上盖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需有联系人、电话以便核实)。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4)。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完整的PDF打包压缩后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7: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40381326@qq.com,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同时报考几个岗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招聘资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面试形式及内容
岗位代码为01-09的,采取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相结合方式实施,由考官组现场评分,总分100分。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素养、仪表举止、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岗位代码为10的,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及内容组织实施,由考官组现场评分,总分100分。
3.面试成绩评定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4.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
各岗位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结合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且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若同一岗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5.专家设置
每个考场设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招聘结果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此次招聘员额制人员是学校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的报备员额(编外人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执行聘期考核管理,每3年开展一次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待遇发放、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一年试用期制,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学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标准参照学校当年新进同等学历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标准和毕节市相关政策执行(薪酬不包括学校核发编内教职工的超额绩效工资)。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工作所有通知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能参加各环节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确定。
本《招聘简章》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7-5468426(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7-229518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附件:1.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13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 添加德德师兄微信 KDSJY100
获取报考指南&领取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