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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来源:未知时间:2024-12-31

文章来源:http://csga.changsha.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xx/202412/t20241230_11702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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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1名)

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无犯罪记录及其他政治问题;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尚未查清的;

2.存在违纪违规情形或正在接受调查以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解聘、辞退等情况的;

3.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吸毒史的;

5.不适宜从事普通雇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通过长沙市公安局官网(http://csga.changsha.gov.cn/)公布。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逾期概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250367797@qq.com(文件夹名:姓名,扫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证或学历证等),逾期概不再接受报名。

(二)应聘人员需发送以下材料

1、《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2、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或证明文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驾驶证主页、副页扫描件(含电子驾驶证);

5、近期免冠1寸照片扫描件;

6、计算机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7、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扫描件均为JPG格式,长边像素不低于800,将以上文件打包压缩,文件名备注为应聘者本人姓名。

(三)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含寸照)、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含电子驾驶证)原件、最高学历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体检

1、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轮,高分者入围。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阅档案、政治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员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在长沙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与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731-89737586

2、监督电话:0731-89737585

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附件: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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