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专项支持岗位公开招聘公告(66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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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专项支持岗位公开招聘公告(66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落实湛江市人才强市建设“菁英托举”行动,我市决定选拔引进一批优秀博士人才到湛江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湛江市市情概况
湛江,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地处中国大陆最南端、广东省西南部,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区和北部湾城市群等国家战略交汇处。湛江市土地面积1326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1195.26千米、占全省29.26%;2023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07.84万人;下辖遂溪、徐闻2个县和赤坎、霞山、麻章、坡头4个区,代管雷州、廉江、吴川3个县级市,拥有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历史人文。古称雷州,清末被法国强租,称“广州湾”,1945年收回后设市治,改为现名。因有湛江港是新中国第一个自行设计、建造的现代化深水海港,湛江也被称为“港城”。湛江的代表文化雷州文化与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并称为岭南“四大文化”,徐闻古港是汉代海上丝绸之路最早始发港之一。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湛江是个方向,湛江要设防,湛江要坚守,湛江不能丢。”1960年,邓小平同志到湛江视察,盛赞“北有青岛,南有湛江”。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湛江“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与海南相向而行”的重大使命。
——区位交通。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广东省西南部,地处粤、桂、琼三省(区)交界,三面临海。湛江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成员和广东第三个全国铁路枢纽城市。湛江港是全国沿海主要港口、华南地区唯一通航40万吨船舶的深水港口,是中国大陆通往东南亚、非洲、欧洲和大洋洲海上航程最短的口岸。徐闻港是全球最大的客滚轮渡码头。湛江吴川国际机场是粤西唯一的干线机场,航线基本覆盖国内一线城市和重要省会城市。深湛铁路(江湛段)建成通车,时速350公里的广湛高铁计划2025年底建成通车,合湛高铁、湛海高铁前期工作加快推进,90分钟通达珠三角、1小时联通广西北部湾、2小时到达海南自贸港即将成为现实;沈海高速、兰海高速、汕湛高速、玉湛高速等8条高速公路在境内交汇。
——经济实力。2023年湛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93.59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06.91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454.62亿元,增长0.5%;第三产业增加值1632.06亿元,增长4.5%。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18.6:38.3:43.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3757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7629美元),增长2.6%。当前,湛江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高标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湛江新篇章。
——产业发展。拥有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廉江核电等重大产业项目,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高标准规划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临港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大力发展绿色钢铁、绿色石化、绿色能源、绿色食品、蓝色海洋经济等集群,打造华南地区现代化临港重大产业集聚基地、首批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湛江是我国重要的糖蔗、水果、蔬菜和桉树、剑麻等热带作物生产基地,是著名的菠萝、香蕉、芒果、红橙之乡;水产品产量连续20年居全省首位,被授予“中国海鲜美食之都”“中国对虾之都”“中国金鲳鱼之都”“中国水产预制菜之都”等称号,当前正突出做好稳定水稻、做优水果、做强水产“三水”文章,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对外联系。湛江是我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国家首批“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支点城市、2020年中国外贸百强城市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首批试点城市。湛江综合保税区是粤西地区目前唯一的综合保税区,也是粤西首个智慧海关特殊监管区,一期已封关运营。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广东自贸区第一批联动发展区,开通“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海铁联运线路29条。
——旅游资源。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十大休闲城市、中国十佳低碳生态城市。拥有中国唯一的玛珥湖世界地质公园湖光岩、近海面积最大的珊瑚自然保护区和“海上国宝”中华白海豚第二大种群区。南三岛入选广东“十大美丽海岛”,金沙湾入选广东“十大美丽海岸”,城市建设呈现“一湾两岸”格局。红树林面积广阔,占全国20.7%、全省58.4%,全力建设“红树林之城”和高水平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打造鲜美湛江文旅品牌和绿美广东新亮点。
——科教文卫。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雷州和雷剧、遂溪醒狮、吴川飘色等多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有6所普通高校(其中:4所本科、2所专科院校)、1所成人高校,1所技师学院、24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以及6家国家级研发机构、128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现代农业创新中心,粤西首个省级实验室——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研发基地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957个,其中医院145个(含三甲医院7个),乡镇卫生院92个、妇幼保健服务机构10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事业单位专项支持岗位表(使用事业编制)》(附件1)、《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国有企业专项支持岗位表》(附件2)、《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民营企业专项支持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要求
报考者须年满18周岁(即2006年11月21日(含)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55周岁以下为1968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事业单位各岗位年龄上限详见附件1表格内“年龄”一栏。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过行政处分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待遇和管理培养
(一)事业单位
1.岗位安排。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从湛江市市级编制周转专户中解决。聘用前已取得更高级别职称的,按原职称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聘用,若所在单位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采取特设岗位办法解决。
2.薪酬待遇。
基本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湛江市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优惠政策:(1)首次聘用合同期限5年(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年度工资福利待遇不足35万元(试用期按80%)的,由市财政补差额,发放至首次聘用合同年限(最长5年)。(2)对在湛的优秀海内外博士、在站博士后,或出站博士后留(来)湛工作,且新入选广东省专项资助项目的博士和博士后,按省补贴标准的50%给予配套资助。以上两项优惠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并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博士、博士后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和45周岁,且要求从湛江市市外引进。
3.考核管理。第1年为试用期,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任。聘期满2年,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联合开展考核工作,表现优秀的纳入优秀后备干部培养。
4.其他待遇。聘用后可根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获批后可按规定在安居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二)国有企业
1.薪酬待遇。
基本待遇:按照现有市属国企的薪酬待遇核定工资福利待遇。
优惠政策:(1)首次劳动合同期限5年(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年度工资福利待遇不足35万元(试用期按80%)的,由市财政补差额,发放至首次劳动合同年限(最长5年)。(2)对在湛的优秀海内外博士、在站博士后,或出站博士后留(来)湛工作,且新入选广东省专项资助项目的博士和博士后,按省补贴标准的50%给予配套资助。以上两项优惠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博士、博士后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和45周岁,且要求从湛江市市外引进。
2.考核管理。第1年为试用期,期满后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任。聘期满2年,由市国资委和用人单位联合开展考核工作。聘期满5年,参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优先予以聘用。
3.其他待遇。聘用后可根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获批后可按规定在安居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三)民营企业
1.薪酬待遇。
基本待遇:按照民营企业约定的薪酬待遇。
优惠政策:(1)首次劳动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第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8万元补贴。(2)对在湛的优秀海内外博士、在站博士后,或出站博士后留(来)湛工作,且新入选广东省专项资助项目的博士和博士后,按省补贴标准的50%给予配套资助。以上两项优惠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博士、博士后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和45周岁,且要求从湛江市市外引进。
2.考核管理。由企业组织考核。
3.其他待遇。聘用后可根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获批后可按规定在安居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00:00时至12月20日24:00时(共30天),报名材料可直接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详见附件)。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材料包括:
①《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专项支持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4)1份(须双面打印)。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④近期同底色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⑤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盖公章)。
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上述材料扫描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序号”。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网上报名后,招聘单位组织人员对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招聘单位以邮件(或其他)形式告知,待业务考核时,再查验材料原件。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拒绝接听电话、拒绝回复短信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般应在报名结束2个月内,通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或面谈答辩等方式确定业务考核结果,并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
民营企业按其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由企业组织实施。
(四)体检
按照业务考核结果,依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事业单位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按其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五)考察
报考事业单位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按照企业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zhanjiang.gov.cn/rsj/)以及主管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依据业务考核结果顺位递补。
民营企业岗位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以及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引进资格。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三)联系方式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3119558、3119556。
具体岗位咨询,详见岗位表。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湛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事业单位专项支持岗位表(使用事业编制).xls
附件2: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国有企业专项支持岗位表.xls
附件3: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民营企业专项支持岗位表.xls
附件4: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专项支持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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