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征地办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天心区人力资源局时间:2013-06-07
一、招聘职位:
1、征地工作人员:1名
2、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征地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征地工作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操作软件,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了解天心区集体土地征拆等相关知识。
2、办公室文秘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服务意识、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操作软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试及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6月6日至6月2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天心区征地办(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治大院南栋二楼2218办公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媛、许小平
联系电话:0731-85899825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个人履历,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发给准考证。
(二)测试及面谈
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人选。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谈成绩相同时,测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经考察若无合适人选,该职位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划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
四、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基础工资1476元/月,根据现实表现享受绩效考核奖。
2、依法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长沙市天心区征地办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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