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2024年招聘治安、交通协管员30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4-09-30
黎平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交通协管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城镇精致管理,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县规范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治安、交通协管员充实社会治安、城镇精致管理力量,协助进行社会面上秩序管理,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确保社会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组织原则及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拟计划公开招聘治安、交通协管员30名,详见《黎平县社会化聘用人员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黎平县户籍人口,或在黎平县内购置房产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自愿从事协助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4.治安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年满18-30周岁。即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9日以后出生),持有B级以上驾照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
5.性别,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体型符合标准(BMI,即体重(KG)/身高(M)²=17--26之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报考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高等职业院校),退役武警战士、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以放宽至高中或职业高中。
7、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招聘退役武警战士和退伍军人及具有驾驶技能(持C1级驾驶证以上驾照)的考生。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受过司法或行政拘留以及因参与“黄赌毒”违法行为被予以治安处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立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或其他不宜从事治安、交通协管员工作的。
四、发布招聘公告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和各环节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黎平县社会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错误、不完整的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9:00至12:00,14:30至17:00;
地点:黎平县零工市场一楼办公室(县医院对面);
联系电话:15286386568
(三)资格审查。由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黎平购置房屋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院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属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持有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公开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由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笔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同时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1.男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65厘米 |
3次取最高成绩 |
2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2次确定成绩 |
3 |
1000米跑 |
≦4′25″ |
≦4′35″ |
1次确定成绩 |
2.女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30厘米 |
3次取最高成绩 |
2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2次确定成绩 |
3 |
800米跑 |
≦4′20″ |
≦4′30″ |
1次确定成绩 |
(三)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参加面试人员:原则上体能测试须合格,且三项测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体测合格总分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分数折算: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注意事项。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毛发检测
对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入围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毛发检测工作流程进行检测。
(五)体检
经毛发检测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电话通知应聘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作为社会化拟聘用人员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确定为社会化聘用人员,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治安、交通协管员工资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三险一金”。
合同签订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或终止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工作中,聘用人员不胜任履行治安、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的,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期内,治安、交通协管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交通协管员工作是惠及民生、稳岗就业的一项民心工程,全流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特别应注意招聘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招聘某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方案由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治安、交通协管员职位表
2.报名表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黎平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交通协管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
岗位 |
职位 |
岗位 简介 |
职位 代码 |
招聘 计划 |
学历 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专业 |
备注 |
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治安协管员 |
德凤街道治安协管员岗 |
协助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 |
1 |
6 |
, |
优先招聘退役武警战士、退伍军人及具有驾驶技能(持C1以上驾驶证)人员 |
不限 |
|
肇兴镇治安协管员岗 |
2 |
5 |
|||||||
中潮镇治安协管员岗 |
3 |
1 |
|||||||
德顺乡治安协管员岗 |
4 |
1 |
|||||||
洪州镇治安协管员岗 |
5 |
1 |
|||||||
顺化乡治安协管员岗 |
6 |
1 |
|||||||
雷洞乡治安协管员岗 |
7 |
1 |
|||||||
双江镇治安协管员岗 |
8 |
1 |
|||||||
岩洞镇治安协管员岗 |
9 |
1 |
|||||||
尚重镇治安协管员岗 |
10 |
1 |
|||||||
敖市镇治安协管员岗 |
11 |
1 |
|||||||
高屯街道治安协管员岗 |
12 |
1 |
|||||||
德化治安协管员岗 |
13 |
1 |
|||||||
孟彦镇治安协管员岗 |
14 |
2 |
|||||||
交通协管员 |
德凤街道交通协管员岗 |
协助开展辖区城镇精致化管理等相关工作 |
1 |
4 |
|||||
中潮镇交通协管员岗 |
2 |
1 |
|||||||
双江镇交通协管员岗 |
3 |
1 |
|||||||
|
|
|
|
合计 |
30 |
|
|
|
|
附件2: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