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金沙县机关单位2024年考调106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4-07-01
来源:http://www.gzjinsha.gov.cn/zfbm/rlzyhshbzj_5686710/zfxxgk_5686717/fdzdgknr_5686720/jgjj_5686721/202406/t20240628_84930266.html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9日
网上缴费:2024年7月8日-7月11日
准考证打印: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笔试内容:岗位知识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为进一步优化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06名(公务员14名、参公人员5名、事业人员87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选岗、考察、公示、调动审批等程序开展考调工作。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机关单位岗位)》(附件1)、《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参公单位岗位)》(附件2)、《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事业单位岗位)》(附件3),以上三类岗位表统称《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县内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不含县委管理的干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八级岗位以下(不含管理八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八级职员可以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岗位情况,详见岗位表);
3.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需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需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需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服务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的年限;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岗位情况详见《岗位表》。
6.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所有岗位,若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事业身份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截至2024年7月8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截至2024年7月8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截至2024年7月8日,在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
7.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8.工勤身份人员;
9.纳入本次考调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4年6月28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要求。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9日17:00期间通过电脑进入“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5”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考调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签订报名承诺。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再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照等待审核。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7:00。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5”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考调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7月9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7月9日17:00至7月1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需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需本人向考调单位申请,经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7:00期间进入“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5”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所有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7:00期间进入“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5”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6.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57-7400679(金沙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四)加分
报考加分岗位且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11日提供在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表》、加分所需证书和《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5,简称《加分申请表》)到考调单位进行加分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加分。对符合加分的报考人员进行统一加分,并在笔试前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详见《岗位表》。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考调工作专班领导下,由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笔试分值: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09∶00— 11∶30。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调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县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指导下,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考调方案》、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考调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贴在报名表空白位置)。
3.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有教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注册会计师证等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有工作单位(工作岗位)或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7.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需亲笔签署《承诺书》(附件6:承诺书)。即公务员(参公人员)承诺:考入事业单位后,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事业人员承诺:考入考调单位后,自愿放弃原单位聘用岗位,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在考调工作专班领导下,由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进入面试的考调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八、选岗
有选岗要求的岗位,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选岗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九、考察
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工作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用人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有试岗要求的岗位,须经试岗考察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人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调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考调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资格复审递补后的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三、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附件1.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机关单位岗位).xls
附件2.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参公单位岗位).xls
附件3.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事业单位岗位).xls
附件4.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doc
附件5.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6.报考承诺书.doc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9日
网上缴费:2024年7月8日-7月11日
准考证打印: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笔试内容:岗位知识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为进一步优化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06名(公务员14名、参公人员5名、事业人员87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选岗、考察、公示、调动审批等程序开展考调工作。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机关单位岗位)》(附件1)、《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参公单位岗位)》(附件2)、《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事业单位岗位)》(附件3),以上三类岗位表统称《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县内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不含县委管理的干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八级岗位以下(不含管理八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八级职员可以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岗位情况,详见岗位表);
3.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需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需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需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服务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的年限;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岗位情况详见《岗位表》。
6.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所有岗位,若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事业身份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截至2024年7月8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截至2024年7月8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截至2024年7月8日,在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
7.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8.工勤身份人员;
9.纳入本次考调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4年6月28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要求。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9日17:00期间通过电脑进入“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5”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考调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签订报名承诺。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再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照等待审核。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7:00。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5”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考调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7月9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7月9日17:00至7月1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需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需本人向考调单位申请,经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7:00期间进入“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5”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所有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7:00期间进入“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5”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6.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57-7400679(金沙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四)加分
报考加分岗位且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11日提供在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表》、加分所需证书和《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5,简称《加分申请表》)到考调单位进行加分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加分。对符合加分的报考人员进行统一加分,并在笔试前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详见《岗位表》。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考调工作专班领导下,由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笔试分值: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09∶00— 11∶30。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调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县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指导下,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考调方案》、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考调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贴在报名表空白位置)。
3.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有教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注册会计师证等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有工作单位(工作岗位)或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7.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需亲笔签署《承诺书》(附件6:承诺书)。即公务员(参公人员)承诺:考入事业单位后,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事业人员承诺:考入考调单位后,自愿放弃原单位聘用岗位,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在考调工作专班领导下,由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进入面试的考调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八、选岗
有选岗要求的岗位,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选岗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九、考察
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工作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用人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有试岗要求的岗位,须经试岗考察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人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调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考调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资格复审递补后的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三、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附件1.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机关单位岗位).xls
附件2.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参公单位岗位).xls
附件3.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事业单位岗位).xls
附件4.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doc
附件5.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6.报考承诺书.doc
金沙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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