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四川乐山市2013年定向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事宜的公告

来源:乐山市人力资额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6-06

一、笔试成绩及排名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规定,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现将乐山市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按笔试折合总成绩的排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公告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各县(市、区)招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9:00至17:00在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底楼(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进行。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2013年6月16(星期日)日13:00至15:00在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底楼(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进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于6月15日(星期六)12:00前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后果自负。

三、有关事项要求

1、资格复审要求

请考生按《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规定,持笔试准考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一式两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文件(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201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证明和两年以上考核合格证明、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手续(必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因放弃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前培训要求

2013年6月16日17:00时,所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地点参加考前培训。具体培训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于2013年6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乐山市本次定向招录的面试成绩、进入考察人选、体检人选、递补人员等下一招录环节的情况,以后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scpta.gov.cn)和乐山组工网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下载:2013定向招考乡镇公务员成绩排名表(上网公布).xls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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