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3年郴州资兴市城镇招公益性岗位10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3-11-03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10日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人社部门支持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38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构建“五化五联”服务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建设充分就业社区(村)的社区(村)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服务专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0名。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须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基层相关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报名岗位
唐洞街道晋兴路社区、新民社区、矿工南路社区、文锋路社区、大王寨村、香花村、东江街道水电路社区、大兴东路社区、凤凰路社区、兴宁镇兴宁社区各一名就业服务专员。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表1份(见附件);
(二)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应持报名材料到意向应聘的社区(村)所属的乡镇(街道)人社站进行报名。
六、招聘程序
(一)初审(11月14日前完成)。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民主评议(11月19日前完成)。初审通过后,由各用人单位所属的乡镇(街道)成立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委员会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意向聘用人选。
(三)研究确定(11月22日前完成)。民主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审核备案,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协议签订。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岗位待遇
资兴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资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附件:2023年资兴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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