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高层人才100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3-10-30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
考核: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奖励、专利等展示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49年,原名衡阳市立人民医院,其后曾改名为衡阳市立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医专附属医院、衡阳医学院附属医院、2000年更名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湖南省最早的教学医院之一。经过70余年的发展,现已形成新院区和东院区(胸心医学中心)“一院两址”的格局。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1994年第一批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2017年1月再次成为衡阳市首家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复核的医院。是省、市、县职工及居民医保、工伤保险、铁路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和中国百强医院;是湖南省医院信息化质控中心衡阳地区分中心挂靠牵头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8个,招聘计划10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投递简历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点击人才招聘模块进入报名系统。首次登录请先完成注册与简历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现场投递: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交至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楼1011室。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后扫描为PDF或图片格式上传报名系统;(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4)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学历和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示。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在本专业取得的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奖励、专利等。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核合格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899986(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4-8899355(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1.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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