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苏仙区2023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119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3-08-16
现场报名:2023年8月17日
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4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本区2023届本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1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19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本区2023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招聘人员范围
苏仙区2023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郴州市苏仙区(含高新区)签订了《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23届毕业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本区2023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存在违反《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要求的情形;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三楼苏仙区教育局0339会议室(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乘22路、39路、5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到苏仙区行政中心(碧桂园)站下车即到;市内乘27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站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36路、38路、5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站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的《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本区2023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报名表上须粘贴与提供的电子照片同版照片)1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科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7)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295*413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
(8)与苏仙区政府签订的《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所有需审查资料必须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8月下旬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参加了笔试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相同时,入学时的中考成绩(高考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工作单位(岗位)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在选岗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苏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选岗结果、考察结论,由苏仙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苏仙区教育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苏仙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或调往其他事业单位。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本区2023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五)未参加笔试、选岗、体检的2023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视为拒绝履行协议约定,按违约处理。
七、咨询电话
1.招聘考务咨询: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2.招聘程序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8602。
附件1: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本区2023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本区2023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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