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iEr__1H667agJnGjyoxog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 2日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办学情况的调整,为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本县中小学校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共选调县城中小学教师192名。其中,面向全县中小学校选调高中教师40名,少儿体校教师2名,面向全县农村学校选调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爱岗敬业的本县正式在编教师。2.小学教师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5.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1.国编教师须任教满5年。其中,村小1年教龄可抵2年教龄,以一学年为单位。4.三支一扶教师需在农村中心学校任教满5年或村小满4年。5.对调或绿色通道调入的教师在外县任教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特岗教师”转正后服务期间任教年限可累计计算。6.原则上编制所在学段与报考岗位学段须一致。小学教师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岗位;小学和初中教师如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高中岗位;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5年具有该报考学科1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报考会计岗位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7.报考时只报岗位,不报学校;报考同一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日后出生;(2)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4.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学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 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吉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便民窗口(吉水县仁山路与万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
吉水县中心幼儿园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仁山路与万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从第一学历开始的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吉水县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见附件2),学校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由教务主任、校长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1.县教体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8月4日(下午2:30-5:00)到吉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便民窗口领取准考证。2.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按不低于1:2比例开考,否则该岗位选调人数予以核减或取消。2.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1)近三年内获得教体系统教研部门举办的现场教学竞赛活动(优质课、说课)奖项的可进行加分,具体为:片区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2分;县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市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8分。可累计加分,同一活动同一课题不累计加分。(2)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称号的加0.5分。(3)报考少儿体校岗位加分为:近三年内有带队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经历加1分;近三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竞技体育比赛“优秀教练员”或“优秀指导老师”称号加1分。以上荣誉和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1.公示成绩。考试后一天在吉水县教体局公示栏公示考试成绩。同一报考岗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最后一名入闱成绩并列,教龄长的优先;如教龄相同,年长者优先。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受理。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2.选择岗位。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报考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任教学校(选岗时间另行通知)。1.办理调动。8月下旬到县教体局办理调动手续。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办理上编和工资等手续。2.根据人社部门文件精神:在本市范围内变动了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聘任自然解聘,应在新单位岗位职数范围内重新竞聘,竞聘成功者办理续聘手续,竞聘未成功的,聘期内保持单列,聘期到期后竞聘还未成功的,可暂时降低一个等级岗位,并按新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1.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须知,并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2.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录取后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吉水县教师选调考试。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水县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附件:1.吉水县2023年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岗位表 2.吉水县2023年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吉水县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