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广安定向招录和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的公告
来源:考德上公培时间:2013-06-05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和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以及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各招录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6月7日至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优秀村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本人所在的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
3.报考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市级各招录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报考区市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报考区市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广安市司法局负责。
6.报考武胜县县级机关森林警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广安市林业局负责。
资格复审的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四)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市县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优秀村干部应携带本人任职年限证明和受到县以上表彰的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携带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报考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区市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乡镇机关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以下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下列手续:
(1)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或相关机构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4.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城南公园街1号,原广安市人事局四楼)开具证明。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发布递补资格复审公告。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按照统一要求到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交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6月7日至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持由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面试费每人80元,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务必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面试费。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交面试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面试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至6月16日;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的面试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
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并将于面试前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的面试补充公告。
附件:
1.广安市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广安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