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湖南】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选调教师270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3-07-21


来源:http://www.xtx.gov.cn/9072/9080/content_1229089.html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笔试内容:教育学(20%)、教育心理学(20%)、教育法律法规及时政(5%)、师德师风知识(5%)、学科专业知识(50%)

笔试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为均衡城乡教师配备,结合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计划面向全县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270人到易俗河镇中心学校(190人)、湘潭县云龙中学(30人)、湘潭子敬初级中学(50人)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270人。结合全县教师编制情况,对超编特别严重的谭家山镇、河口镇、杨嘉桥镇、云湖桥镇、射埠镇、乌石镇等6所中心学校实行选调计划单列,具体计划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湘潭县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要求

  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公开招聘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满3年的。

  2.公费定向师范委培生毕业分配后工作未满3年的。

  3.晋升中、高级职称后在原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官网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 (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于2023年7月21日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报《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另扫下方“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二维码,提前填报好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开考比例和计划调整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计划予以核减或调整。易俗河镇中心学校选调岗位中有B、C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A类的相应学科岗位计划;湘潭县云龙中学、湘潭子敬初级中学面向指定乡镇岗位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相应选调单位不限乡镇类相应学科岗位计划;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实例分析答题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1.笔试内容:教育学(20%)、教育心理学(20%)、教育法律法规及时政(5%)、师德师风知识(5%)、学科专业知识(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上午7:30—8:30在笔试考点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考。

  (四)考察

  笔试成绩公示三天后,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末位成绩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内容为符合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教师档案进行审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选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根据所在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情况,对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五、其他事项

  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属选调对象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731-57882581,0731-57883531。

  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1: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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