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招125人资格审查面试入围成绩
来源:未知时间:2023-06-13
根据《202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202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26日09:00—11:30;14:3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报考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到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到所属县(区)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新余市市直: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仰天岗东大道623号)。
2.分宜县:分宜县政府大楼2楼236会议室(分宜县人社局会议室)。
3.渝水区:渝水区社会服务中心大楼西面510会议室(新余市站前西路延伸段到底)。
4.仙女湖区:仙女湖区管委会四楼1418室。
(三)资格审查联系人
1.分宜县:0790—5896365(王先生)
2.渝水区:0790-7130558(简先生)
3.仙女湖区:0790—6859000(刘先生)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订《如期取证承诺书》;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相应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聘用)合同或足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其他未尽事宜见《招聘公告》。
四、递补有关事项
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未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6月28日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五、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对象:报考了202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且资格审查已合格的考生(具体入闱面试名单在递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布)。
(二)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三)其他事宜: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公告。
附件1:202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如期取证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等参考样式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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