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龙泉驿区面向社会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6-05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3名(教育事业单位117名、卫生事业单位11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3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和西部志愿者。
(2)报名时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3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7)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cdpta.gov.cn, www.cdpta.com)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3年5月27日00:00至6月8日17:00。
资格审查。2013年5月27日09:00至6月9日17:00。
网上缴费。2013年5月27日09:00至6月10日23:59。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咨询电话:028-86150916)。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称、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验证。
3、资格初审。考生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6月10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3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2013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成功后,于6月19日至6月21日24:00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6月13日通过龙泉公众信息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于6月21日16时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时间:2013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医学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公共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70%;
医学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医学基础知识》×70%;
公共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3年6月20日17时前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办理加分手续(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联系电话:028—84846499)。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7月1日前在龙泉公众信息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龙泉公众信息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内容: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2013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两份、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学生,还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
3、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在龙泉公众信息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折合分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龙泉公众信息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定岗。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泉公众信息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经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聘用手续(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三)报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高校毕业无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结束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区。
八、待遇及户口
1、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成办发〔2007〕108号文件之规定,户口在本市农村地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群团组织、民主团体正式招、录、聘用,原户口簿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应按实际从事的职业到公安机关变更登记。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4850983(成都市龙泉驿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咨询电话028-84846499。
附件:
1、《2013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3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