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长沙县2023年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3-03-15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3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4日
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6日9:00-4月8日9:30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2023年1月13日长沙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招聘政府雇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计划数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参与此次公开招聘的单位36家,招聘岗位42个,招聘计划57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招聘政府雇员23名,详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2)。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人员管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编内聘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二)政府雇员招聘岗位:编外聘用,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管理按照县内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七)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3月21日(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凭学校加盖公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八)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1、2022及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九)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长沙县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未取得原单位同意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与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
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
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30。
2.报名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完成实名认证,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不能正常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全部要求的岗位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4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
政府雇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4月8日9:30,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笔试成绩查询通知的要求按规定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统一向考生反馈。
4.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该岗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资格复审
1.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考生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招聘岗位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入围资格复审(含递补)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5.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后续所有环节的资格。


(五)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报考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将在面试前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1.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合成。
2.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3.笔试成绩、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分阶段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报考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与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中共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选岗
1.报考县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文字综合招聘岗位及县属事业单位、镇街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招聘岗位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同一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工作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因考生选岗后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编内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协议。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拟聘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配合,长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八、其他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4011089(仅限上班时间)。
(三)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四)监督电话
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五)其他
本公告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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