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公招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时间:2013-06-05
为做好我厅2013年公招公务员工作,现请笔试通过的考生(名单附后)于2013年6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到省商务厅(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机关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过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生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
《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应到场。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交面试费人民币80元(捌拾圆整),并于面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联系人:朱文嫱联系电话:028-83220421)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2013年公招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省商务厅人事处
201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