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2-09-19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
准考证打印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11:00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蒸湘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其中22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其中面向蒸湘区符合身份要求的社区(村)干部和蒸湘区户籍退役军人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1年9月及以后出生);
(六)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包含2021年下半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学制为两年半于2021年12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和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类比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七)社区(村)主干是指社区书记、主任、站长,村党总支书、村委会主任;
(八)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分别对应大专、本科学历。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按规定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的,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要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2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在衡阳市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页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日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10月2日17:00前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报考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蒸湘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34-8827356)。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地点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5,如低于此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岗位编码为B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C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财会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D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园林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E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医卫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F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利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上述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4、笔试成绩构成。岗位编码为A类的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5、笔试成绩得分低于65分的不进入面试。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三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1、资格审核对象。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选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内容。
①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④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⑤报考面向蒸湘区符合身份要求的社区(村)干部和蒸湘区户籍退役军人的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蒸湘区2022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8)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岗位编码为A类、B类、C类、D类、F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编码为E类的考生采取口述实操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
2、招聘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经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准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在职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服务年限
通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蒸湘区所属行政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
(三)招聘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次方案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监督电话:中共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12388。
(七)咨询电话: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827356、0734-8827359。
附件1 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 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4 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5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6 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7 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8 蒸湘区2022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准考证打印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11:00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蒸湘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其中22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其中面向蒸湘区符合身份要求的社区(村)干部和蒸湘区户籍退役军人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1年9月及以后出生);
(六)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包含2021年下半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学制为两年半于2021年12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和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认定条件类比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七)社区(村)主干是指社区书记、主任、站长,村党总支书、村委会主任;
(八)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分别对应大专、本科学历。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按规定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的,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要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2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在衡阳市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页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日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10月2日17:00前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报考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蒸湘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34-8827356)。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地点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5,如低于此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岗位编码为B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C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财会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D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园林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E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医卫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F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利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上述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4、笔试成绩构成。岗位编码为A类的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5、笔试成绩得分低于65分的不进入面试。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三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1、资格审核对象。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选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内容。
①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www.jobgov.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④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⑤报考面向蒸湘区符合身份要求的社区(村)干部和蒸湘区户籍退役军人的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蒸湘区2022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8)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岗位编码为A类、B类、C类、D类、F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编码为E类的考生采取口述实操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
2、招聘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经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准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在职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服务年限
通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蒸湘区所属行政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
(三)招聘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次方案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监督电话:中共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12388。
(七)咨询电话: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827356、0734-8827359。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 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 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4 蒸湘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5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6 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7 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8 蒸湘区2022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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