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7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1-07-13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7月24日
笔试内容:公基等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7名,其中男性岗位11名,女性岗位1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宁乡市户籍或持有宁乡市城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5.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群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
6.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有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8.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9.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等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组织成员候选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宁乡人才网、“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或关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智慧应用”--“人才招聘”,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市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1)填写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2)上传个人近期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户口本本人页照片、非宁乡户籍另须上传居住证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2:00。考生报名后,工作人员根据《宁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审查。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含3:1)以上,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21年7月27日9:00起,考生登录“宁乡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正在进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笔试考试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行政能力测试)、新时代社区建设和管理专业知识、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笔试地点: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玉潭街道楚沩西路45号)。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8月3日18:00以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或宁乡市人社云考试小程序,选择“查询正在进行”端口,进入“成绩查询”菜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8月4日上午9:00-12:00,到宁乡市民政局503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8月4日下午14:00-16:00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市民政局503室,咨询电话:0731-87825199)。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入围人选的户籍、学历学位、人员身份等进行资格复审,并参照社区“两委”成员标准进行部门联审,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宁乡人才网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应急处突等能力。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宁乡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察,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等。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2.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综合性考察意见,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
4.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含后期放弃),或被举报并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进行替补。
3.岗位分配。公示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根据各街道社区不同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岗位安排。
4.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后,纳入员额管理,由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五、疫情防控要求
㈠参考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且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㈡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不含澳门);
2.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卡)”;
3.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
㈢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卡)”;
2.考试当天,考生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
3.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开考前经治疗症状仍未改善。
㈣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㈤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㈥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执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80975(市委组织部)
报名咨询电话:0731-87825199(市民政局)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7828297(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731-88980318(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
笔试内容:公基等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7名,其中男性岗位11名,女性岗位1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宁乡市户籍或持有宁乡市城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5.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群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
6.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有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8.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9.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等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组织成员候选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宁乡人才网、“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或关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智慧应用”--“人才招聘”,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市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1)填写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2)上传个人近期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户口本本人页照片、非宁乡户籍另须上传居住证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2:00。考生报名后,工作人员根据《宁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审查。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含3:1)以上,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21年7月27日9:00起,考生登录“宁乡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正在进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笔试考试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行政能力测试)、新时代社区建设和管理专业知识、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笔试地点: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玉潭街道楚沩西路45号)。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8月3日18:00以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或宁乡市人社云考试小程序,选择“查询正在进行”端口,进入“成绩查询”菜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8月4日上午9:00-12:00,到宁乡市民政局503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8月4日下午14:00-16:00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市民政局503室,咨询电话:0731-87825199)。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入围人选的户籍、学历学位、人员身份等进行资格复审,并参照社区“两委”成员标准进行部门联审,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宁乡人才网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应急处突等能力。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宁乡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察,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等。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2.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综合性考察意见,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
4.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含后期放弃),或被举报并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进行替补。
3.岗位分配。公示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根据各街道社区不同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岗位安排。
4.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后,纳入员额管理,由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五、疫情防控要求
㈠参考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且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㈡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不含澳门);
2.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卡)”;
3.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
㈢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卡)”;
2.考试当天,考生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
3.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开考前经治疗症状仍未改善。
㈣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㈤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㈥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执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80975(市委组织部)
报名咨询电话:0731-87825199(市民政局)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7828297(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731-88980318(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
宁乡市民政局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