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辽宁人力资源网时间:2013-06-04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部分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实验员岗位具有硕士学位人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辅导员岗位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三、招聘计划

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具体时间为我校招聘公告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之日起一周内,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成功会收到学校发送的确认邮件。应聘人员的信息(包括个人简历及本人各类学术成果,并注明代表性成果)应发送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报名专用邮箱lngdzp@sohu.com。

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准确信息者,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和考试考核

1.考核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做学术报告、课程试讲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考核

1)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的网站通告。笔试命题将围绕岗位的专业和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应聘者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通告发布。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2)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的网站通告。面试成绩可于面试结束3天后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的网站上查询。应聘人员的最后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得出。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最后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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