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1年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教师49名公告

来源: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时间:2021-07-08



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精神,我区拟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4名、幼儿园园医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4名、幼儿园园医1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1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园医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1),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㈡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1.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2.学历及专业要求

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园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为准),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均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普通话要求:

教师岗位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证要求

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科学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其他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为全科教师。
幼儿园教师: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021年不再实行教师资格"先上岗,后考证"的政策。对于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加盖公章的认定通过证明原件,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发布公告之日为在编行政、事业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5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招聘办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者本人不按要求查阅此网站信息,而导致本人未及时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㈡报名

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等流程进行。

1.网上报名。

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6日9:00至2021年7月18日17:00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定校定岗)。本次招聘专业设置(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参照教育部现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需要上传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并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对于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加盖公章的认定通过证明原件);
⑤普通话证;
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
要求上传的图片为png、jpg、jpeg格式,图片清晰,大小大于50kb且不超过2M。

2.网上资格初审。

在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办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在2021年7月16日9:00至2021年7月18日20:00期间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上传材料不全或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因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而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3.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请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00至7月18日21: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操作方法见报考系统相关提示)

4.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7月22日9:00至2021年7月23日24:00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特别提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5.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⑵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⑶对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雁峰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0734-8535404)。
⑷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1:3,经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改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㈢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⑵现场填写《雁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园医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⑶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照除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替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㈣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⑴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语文相关知识);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数学相关知识);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思政相关知识)。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心理学相关知识);
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英语相关知识);
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科学相关知识);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音乐相关知识);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美术相关知识);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体育相关知识)。
幼儿园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80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园医岗位:医学三基和校园卫生防疫知识共100分。
⑵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⑷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告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雁峰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雁峰区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⑴面试对象确定:
分招聘岗位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且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2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⑶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语文、数学、心理健康、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园医岗位的考生采取专业口述实操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②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试教40分、专业能力测试60分)。
③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30分钟)。
④试教内容: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资源包)。
⑤专业能力测试时长:音乐、体育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为10分钟,美术教师岗位为120分钟。
⑥专业能力测试内容:音乐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音乐相关技能;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体育相关技能;美术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美术相关技能;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综合才艺展示。
⑦专业口述实操时长10分钟,内容为岗位相关操作技能。
⑷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语文、数学、心理健康、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园医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

㈤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㈥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1次。

㈦公示

1.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㈧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没有社保缴费记录的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㈠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㈡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行为的,将被列入《雁峰区教师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自入库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雁峰区的所有公开招聘。
㈢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㈣防疫期间,招聘办将发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咨询电话:0734-8535404(雁峰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4-8512342(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222805、8336312(雁峰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2021年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园医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附件2: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附件3.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附件3.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附件3.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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