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海洋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辽宁人力资源网时间:2013-06-04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和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条件
招聘人员条件为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规定的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我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所提出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大连海洋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招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
四、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应聘者登录我校网站(www.dlou.edu.cn)“人才招聘”专栏,通过大连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投递简历。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大连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内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个人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科目、时间在我校人才招聘系统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在学校网站查询。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可在学校网站查询。
(四)面试
面试内容注重专业知识和岗位职责特点。面试相关事宜在我校人才招聘系统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可在学校网站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
五、考核方式招聘程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急需短缺人才,本年度内不受报名时间的限制,可在计划公布后随时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中投递简历,学校将定期组织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
1.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2.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学校网站(www.dlou.edu.cn)的有关信息。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4763517 84762815。
3.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二○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