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1年岳阳市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1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1-06-30

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0日
笔试内容:公基和专业知识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湘人社函〔2021〕37号)等系列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违法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高校毕业生8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届、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1年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考。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②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7年版)、《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2018年版)(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7年版)、《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2018年版)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7年版)、《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2018年版)的,考生可现场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云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 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云溪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材料:
①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三张、《2021年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必须提供用人单位(有合同、聘用关系存在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材料(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否则不能报考。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
4.报名应聘人员现场填写《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区纪委、区人社局、用人单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
5.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6.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笔试对象的确定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但个别急需紧缺的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岗位计划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所有计划调整在笔试开考前予以公告。
8.《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共100分,合为一份试卷,考试时量120分钟。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的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所有参考考生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对象、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题量为3道题,时量共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同分优先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下列优先顺序处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取得职称时间长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优先(工作时间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长为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集合地点、时间等相关事项。
2.体检在县以上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六)考察与公示
1.考察由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2.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4.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与公示环节,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都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www.yunxiqu.gov.cn)”公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人事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正式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不再另行通知,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个环节、各种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和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扫描“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和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未尽事宜,由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调处理。


咨询电话:0730—8415051(云溪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0730-8415037  (云溪区纪委监委)


附件1.2021年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7年版)、《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2018年版)


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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