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1年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公告(68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1-04-30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5月10日至5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邵阳市宝庆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兴邵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同意,2021年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面向全国引进各类人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68名(其中事业编制计划63名,国有企业计划5名),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邵阳党建网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年度内非本次引进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愿意引进到邵阳工作的,可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填写报名表或网上报送电子版报名表(邮箱:syswrcb@163.com),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联系相关单位,并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审),考核(评审)、考察合格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这类人才引进不受时间限制。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市委人才办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我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5月10日至5月20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网上报名、注册。应聘者必须在5月20日18:00前登录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档(其中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应聘者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引进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本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两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研究生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3.相关要求。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博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急需紧缺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2:1的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核减引进计划。


(二)考试
考试方式具体见《2021年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应聘者来邵考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误餐交通补贴(现学习或工作在邵阳市的100元/人、市外省内的300元/人、省外的600元/人)。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届毕业生直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体检、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邵阳党建网、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四、引才待遇
非急需紧缺类人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35万元经费资助、15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4万元购房补贴;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
急需紧缺类人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10万元购房补贴。
具体按照《邵阳市宝庆人才行动计划》(邵市办发〔2018〕31号)、《邵阳市人才引进实施细则》(邵人才发〔2019〕2号)、《邵阳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邵建发〔2019〕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66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等文件精神,引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引进待遇。


五、纪律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3.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4.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平台:0739-12380
中共邵阳市纪委监委驻邵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39-5026061
考试咨询电话:
各引进单位:见附件1
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739-5325376
邵阳市人社局事管科:0739-5026031


附件:
1.2021年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1年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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