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孝义市政法会公开招聘公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6-0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治安工作,强化基层警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公开招聘一批公安工作人员。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市公安局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巡特警大队,招聘公安工作人员共25名。
二、招聘条件及程序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孝义市户籍(或生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国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已经通过公开招聘被全额事业单位聘用(含下派企业服务的大学生)的;
(6)其他有明确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工作人员,分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检、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十个程序。
1、发布公告
由公开招聘公安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孝义电视台、孝义人事人才网等电视、网络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2、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报到证或孝义市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现场照相,费用自理。
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办公大楼餐厅(崇文大街西)。
3、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
(2)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证件进行初审;
(3)对报名人员的年龄、户籍进行审查;
凡审查合格的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由市公开招聘公安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初检,初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初检
(1)初检人员凭身份证在人证对照后领取《报名表》;
(2)对初检人员的视力(辨别力)、听力进行检测,要求必须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左、右单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
(3)对初检人员的外表、语言进行检测(项目有五官、体型、纹身、口吃等内容),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等;
(4)初检合格人员提交《报名表》。
5、笔试
依据初检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公示。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总分100分,笔试合计时间为120分钟。
对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将依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以上各类人员的确认以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为准。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一条龙排队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
(2)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方案》另定。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体能测试成绩占40%)一条龙排队的办法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有关规定,笔试、体能测试以及总成绩均按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7、体检
体检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公安工作人员领导组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8、考核
公开招聘公安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及个人档案等进行审查,预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回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对不符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考务费不退。
9、公示
公开招聘公安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报公开招聘公安工作人员领导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虽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0、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培训后上岗。
此次公开招聘的公安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加强对公开招聘公安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按照吕梁市委政法委下发的考核办法统一实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代管。聘用人员为聘用制公安工作人员,享受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