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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事宜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6-03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参加我区2013年4月13日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面试,考生从6月5日开始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有关通知书和表格,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审查报考党群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监狱劳教系统、森林公安系统、涉密系统的人员;第二批审查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和盟市以下政府系统的人员。

(一)第一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党群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资格复审时间:6月10-14日,地点:内蒙古万戴国际酒店(乌兰察布东路80号)。

党群系统面试时间为:6月24-29日

2.公安系统的资格复审时间:6月8-11日,地点:军港酒店(金桥世纪四路血液中心东侧)

公安系统的面试时间为:6月23-28日

3. 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的资格复审时间:6月8-10日,地点:内蒙古饭店西附楼(乌兰察布西路31号)

森林公安、监狱劳教、涉密系统的面试时间为:6月23-27日。

(二)第二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和部分盟市(详细时间、地点见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书)的资格复审时间:7月4-8日,地点:军港酒店(金桥世纪四路血液中心东侧)

面试时间为:7月11-17日

2.部分盟市(详细时间、地点见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书)的资格复审时间:7月4-8日,地点:内蒙古饭店西附楼(乌兰察布西路31号)

面试时间为:7月11-17日

二、体能测评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2011]28号)有关规定,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

(一)公安系统体能测评时间:6月13-17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奥体大酒店南侧)。

(二)森林公安、监狱劳教、涉密机关和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时间:6月14-17日

地点:武警呼和浩特支队院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政府对面,武警指挥学院东,36\58路公交车终点站)

三、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携带《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3.招录职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报考定向招录“六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两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实情况以及提供虚假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按违纪处理。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 第一批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者和第二批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面试费100元。(根据内财非税【2011】2371号文件规定2012年毕业生全免,2011年毕业生缴纳50元。全免生也须在缴费处登记)

(二)体能测评

1.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还须下载打印《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1份),填写有关内容后,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通知书(盖章签字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他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4.考生根据体能测评有关项目和要求,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点击查看)

2.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201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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