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汉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13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1-04-08
现场报名:4月14日-16日中午12:00
笔试(4月17日上午)
面试(4月17日下午)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赴省内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4月8日-16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内部分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4月14日-16日中午12:00)。由汉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接受应聘者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三张同底一寸照片、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对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招聘电话通知为准。高校现场招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除党校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外,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3: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未超过3:1的只进行面试。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1.笔试(4月17日上午):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4月17日下午):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成绩合成: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4月22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正权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君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县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简章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应试人员必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应试人员,应主动提前向汉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并提供考试当日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考;其他应试人员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考。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七、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
县委党校 钟老师 19973659728
县特种水产研究所 李主任 13607363923
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所 朱主任 17336522518
县融媒体中心 青主任 13975694833
县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 刘主任 13875190388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主任 18973618078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等情况造成缺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笔试(4月17日上午)
面试(4月17日下午)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赴省内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4月8日-16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内部分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4月14日-16日中午12:00)。由汉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接受应聘者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三张同底一寸照片、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对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招聘电话通知为准。高校现场招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除党校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外,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3: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未超过3:1的只进行面试。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1.笔试(4月17日上午):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4月17日下午):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成绩合成: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4月22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正权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君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县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简章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应试人员必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应试人员,应主动提前向汉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并提供考试当日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考;其他应试人员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考。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七、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
县委党校 钟老师 19973659728
县特种水产研究所 李主任 13607363923
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所 朱主任 17336522518
县融媒体中心 青主任 13975694833
县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 刘主任 13875190388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主任 18973618078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等情况造成缺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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