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21-04-07
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本次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资格审核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考生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名次。
1.报考非警察职位的,按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2.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和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以下简称“警察职位”)的,按职位招录人数的6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二)递补规则。
如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三)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
考生对照本公告以及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备齐资格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上传相关审核材料,上传材料需清晰、准确。
(四)时间要求。
1.非警察职位
第一阶段:2021年4月12日17:00前。在资格审核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第二阶段:2021年4月15日17:00前。递补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2.警察职位
第一阶段:2021年4月11日17:00前。在资格审核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第二阶段:2021年4月14日17:00前。递补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五)材料要求。
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其他人员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6《专业参考目录》(即没有专业代码)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职位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通过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上传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至2021年2月1日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材料。
5.《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附件2《职位表》、附件4《报考指南》中要求报考者为“非在职”毕业生的,须提供个人承诺声明,承诺内容应包含本人入学方式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学习方式为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符合“非在职”的有关要求。
6.除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其他人员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需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4《报考指南》第一条有关内容,提供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暂缓就业协议、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交证明、服务基层项目有关证明等材料。
7.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报考警察职位排名在面试比例外的考生需要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详见附件)。
9.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在深圳市服务或深圳市户籍(生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和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10.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在深圳市入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等)或深圳市户籍(生源)证明材料。
11.港澳籍考生除需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交本人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其他国籍,无内地户籍的个人承诺声明。
1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13.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上传委托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考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上传材料接受审核。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晰,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审核不合格。
2.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录用审批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二、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警察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且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如有职位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导致面试名额空缺时,从该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排名在面试比例外的考生应注意本人在体能测评环节是否已进入面试名额,具体以招录机关通知为准。
(二)时间地点。
本次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信息。
四、考生健康管理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等环节。面试等环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境)外入境的考生应符合入境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方能参加面试。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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