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国津市政府网时间:2013-06-03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按常德市人社局批复,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及数量表见附表。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津市人事局大门东侧)。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由招考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人大等监督部门的共同监督下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常德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以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组成。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相关专业知识或申论高者为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八)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考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事局审批,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736-4229132(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数量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
名称 | 计划 数量 | 专业 | 其他要求 | ||
1 | 市国土局征地拆迁管理所 | 专业技术 人员 | 1 | 测绘类、地理信息系统、地理科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 药品监管与稽查人员 | 1 | 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 |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
说明:报考所要求的专业以《201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所列专业为准。 |
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