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2021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公告(133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1-03-10
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31日17:00止
【2021湖南事业单位备考群 】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员工133名(其中医院132人,核工业卫生学校1人),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2021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核工业卫生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要求(仅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31日17:00止。
2.网上报名要求:
(1)应聘者先登陆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进入“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2021年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系统”或从浏览器中直接打开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非事业编制招聘考试报名表》(需手写签名扫描或拍照),见附件2;
(2)《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非事业编制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现有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有学历层次要求的提供学历层次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4)个人简历(电子版);
(5)报考医师岗位的需提供对应专业类别(如:临床、中医、口腔等)的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七年制硕士、八年制博士除外。
(6)报考医师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标明起止时间段),并且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或出具省卫健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单,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七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除外。
(7)应聘护理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届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护士资格证,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所有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应聘人员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在发现应聘者有未达到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即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医院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
(1)应聘A类、B类岗位:采取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操作考试、面试。
(2)应聘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应聘D类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试讲、面试。
(4)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具有我院劳务派遣助理护士工作经历满一年者,同等条件优先。
应聘者参加所有环节的考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初步定于4月初举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所有应聘者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录用后管理
录用后如符合事业编制招聘条件者,可参加事业编制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0734—8358018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734—8358009
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2021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非事业编制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非事业编制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2021湖南事业单位备考群 】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员工133名(其中医院132人,核工业卫生学校1人),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2021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核工业卫生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要求(仅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31日17:00止。
2.网上报名要求:
(1)应聘者先登陆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进入“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2021年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系统”或从浏览器中直接打开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非事业编制招聘考试报名表》(需手写签名扫描或拍照),见附件2;
(2)《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非事业编制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现有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有学历层次要求的提供学历层次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4)个人简历(电子版);
(5)报考医师岗位的需提供对应专业类别(如:临床、中医、口腔等)的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七年制硕士、八年制博士除外。
(6)报考医师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标明起止时间段),并且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或出具省卫健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单,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七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除外。
(7)应聘护理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届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护士资格证,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所有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应聘人员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在发现应聘者有未达到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即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医院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
(1)应聘A类、B类岗位:采取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操作考试、面试。
(2)应聘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应聘D类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试讲、面试。
(4)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具有我院劳务派遣助理护士工作经历满一年者,同等条件优先。
应聘者参加所有环节的考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初步定于4月初举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所有应聘者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录用后管理
录用后如符合事业编制招聘条件者,可参加事业编制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0734—8358018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734—8358009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021年3月8日
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2021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非事业编制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核工业卫生学校非事业编制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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