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关于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21-03-09
面试确认:2月5日17:00时前
面试时间:3月20日至22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深圳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前期调剂、面试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至22日,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面试于当日上午09:00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日早上08:00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入闱管理,截至08:30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海山东三街深圳海事局东部海事监管基地。
(三)面试方式为现场面试。
三、综合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暂定于3月23日集中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深圳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行了解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面试考点。
(二)参加面试考生在抵达深圳前14天通过“i深圳”app或“深i您”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申报,申请深圳电子健康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提供自本职位面试之日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在面试当天按要求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等必要的健康证明,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时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四)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安排。
(五)如有关考生因核酸检测为阳性被采取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等措施不能参加面试的,将不再安排补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重点信息经查实,拒不配合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生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措施调整、抵达深圳前自主申报提示特殊情况等,应立即向我局报告。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前期提供的有关资格复审材料原件请提前准备并妥善保管,面试当日将进行现场审查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现场审查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局承担。
(三)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否则造成的有关信息沟通不及时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由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地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也处于动态调整中,我局将根据最新情况,及时对本公告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作出适当调整。
联系电话:0755-83797057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体检日程安排表
面试时间:3月20日至22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深圳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前期调剂、面试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至22日,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面试于当日上午09:00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日早上08:00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入闱管理,截至08:30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海山东三街深圳海事局东部海事监管基地。
(三)面试方式为现场面试。
三、综合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暂定于3月23日集中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深圳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行了解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面试考点。
(二)参加面试考生在抵达深圳前14天通过“i深圳”app或“深i您”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申报,申请深圳电子健康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提供自本职位面试之日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在面试当天按要求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等必要的健康证明,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时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四)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安排。
(五)如有关考生因核酸检测为阳性被采取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等措施不能参加面试的,将不再安排补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重点信息经查实,拒不配合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生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措施调整、抵达深圳前自主申报提示特殊情况等,应立即向我局报告。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前期提供的有关资格复审材料原件请提前准备并妥善保管,面试当日将进行现场审查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现场审查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局承担。
(三)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否则造成的有关信息沟通不及时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由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地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也处于动态调整中,我局将根据最新情况,及时对本公告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作出适当调整。
联系电话:0755-83797057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体检日程安排表
深圳海事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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