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公安局“驻村辅警”招聘公告(11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1-03-03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湘潭县公安局政工室
为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根据我县驻村辅警编制数及实际在职人数情况,需面向全县7个乡镇补足缺岗1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分乡镇计划共招聘专职驻村辅警11名,详见《湘潭县公安局招聘驻村辅警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湘潭县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和警务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即1980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其他院校法学类和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3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高中或相当学历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5、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会撰写简单的文字材料,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一般的矛盾纠纷;
6、非现任村支两委成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辅警人选: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曾经被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或曾经聘任公安辅警但因违纪或表现不良而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影响警容风貌的;
(9)其他不适合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驻村辅警在辖区派出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八员”职责:
1、信息采集员: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
2、警务辅助员: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和抢救伤员,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
3、治安巡防员: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现场盘查、拦截堵控,协助做好村级视频巡查监控、维护管理工作,及时预防、制止法犯罪活动。
4、纠纷调解员:协助村支两委调处治安纠纷,做到矛盾不出村,化解在当地。
5、法制宣传员:协助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各类法制宣传。
6、交通劝导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7、义务消防员:协助开展乡村消防安全检查、防火灭火工作,组织群众进行紧急抢险救援。
8、便民服务员: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与咨询,协助办理公安类相关民生服务业务。
驻村辅警要按照职责要求规范做好“五入户”工作,治安防范入户、信息采集入户、矛盾化解入户、法制宣传入户、服务群众入户,做到遵法守纪、依法办事、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四、劳务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县局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湘潭县公安局政工室
(3)相关要求:①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湘潭县公安局驻村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②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原则上每个村委会应保证报名人数不低于3人;③本人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名。
2、资格审查
由派出所会同乡镇综治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由派出所和乡镇综治委负责人在《湘潭县公安局驻村辅警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登记表由派出所统一报送湘潭县公安局政工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律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3、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高中学业水平知识(40%)、计算机操作知识(20%)、作文(40%)。
2、笔试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具体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派出所具体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分乡镇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经湘潭县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分乡镇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由政工室具体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如遇体检、体能测评环节弃权、不合格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培训、聘用
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培训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由公安机关按乡镇内计划分配至各村及社区、委员会,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218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2、精细化考核工资每月发放100元--300元,年终发放一次性精细化考核奖金1000--2000元;
3、工龄工资(辅警衔级工资):工作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5年以上300元/月封顶;
4、伙食补助:300元/月;
5、各项相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身意外险、常用装备、警用服装、培训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湘潭县财政予以保障。
七、咨询电话
湘潭县公安局:肖琳13973211571
附件:
附件1 湘潭县公安局招考驻村辅警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 湘潭县公安局“驻村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报名地点:湘潭县公安局政工室
为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根据我县驻村辅警编制数及实际在职人数情况,需面向全县7个乡镇补足缺岗1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分乡镇计划共招聘专职驻村辅警11名,详见《湘潭县公安局招聘驻村辅警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湘潭县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和警务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即1980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其他院校法学类和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3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高中或相当学历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5、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会撰写简单的文字材料,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一般的矛盾纠纷;
6、非现任村支两委成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辅警人选: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曾经被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或曾经聘任公安辅警但因违纪或表现不良而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影响警容风貌的;
(9)其他不适合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驻村辅警在辖区派出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八员”职责:
1、信息采集员: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
2、警务辅助员: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和抢救伤员,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
3、治安巡防员: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现场盘查、拦截堵控,协助做好村级视频巡查监控、维护管理工作,及时预防、制止法犯罪活动。
4、纠纷调解员:协助村支两委调处治安纠纷,做到矛盾不出村,化解在当地。
5、法制宣传员:协助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各类法制宣传。
6、交通劝导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7、义务消防员:协助开展乡村消防安全检查、防火灭火工作,组织群众进行紧急抢险救援。
8、便民服务员: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与咨询,协助办理公安类相关民生服务业务。
驻村辅警要按照职责要求规范做好“五入户”工作,治安防范入户、信息采集入户、矛盾化解入户、法制宣传入户、服务群众入户,做到遵法守纪、依法办事、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四、劳务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县局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湘潭县公安局政工室
(3)相关要求:①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湘潭县公安局驻村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②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原则上每个村委会应保证报名人数不低于3人;③本人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名。
2、资格审查
由派出所会同乡镇综治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由派出所和乡镇综治委负责人在《湘潭县公安局驻村辅警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登记表由派出所统一报送湘潭县公安局政工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律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3、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高中学业水平知识(40%)、计算机操作知识(20%)、作文(40%)。
2、笔试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具体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派出所具体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分乡镇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经湘潭县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分乡镇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由政工室具体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如遇体检、体能测评环节弃权、不合格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培训、聘用
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培训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由公安机关按乡镇内计划分配至各村及社区、委员会,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218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2、精细化考核工资每月发放100元--300元,年终发放一次性精细化考核奖金1000--2000元;
3、工龄工资(辅警衔级工资):工作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5年以上300元/月封顶;
4、伙食补助:300元/月;
5、各项相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身意外险、常用装备、警用服装、培训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湘潭县财政予以保障。
七、咨询电话
湘潭县公安局:肖琳13973211571
附件:
附件1 湘潭县公安局招考驻村辅警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 湘潭县公安局“驻村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湘潭县公安局
2021年3月3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拨打电话17373177194,咨询德德师兄
可获得更多招考资讯和备考干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