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来源:未知时间:2021-01-18
报考公务员限制条件非常多,尤其是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方面,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注意这些条件限制,符合要求才能顺利通过报名审查。具体报考条件如下表,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添加“德德师兄”微信咨询。
要求 | 内容 |
国籍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
品行要求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身体要求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年龄要求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 |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
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 |
学历要求 | 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
户籍要求 | 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服役期限、任职、事业站所人员工作期限、辞退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8月底,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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