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忻州市静乐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14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0-12-09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2日8:30—2020年12月17日24:00。
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的扫描件至指定的电子邮箱(416290675@qq.com)(发送压缩文件)。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有:教育系统所属全额事业单位1个,名额6名;卫健系统所属全额事业单位1个,名额1名,差额事业单位2个,名额7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静乐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要求:具有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本科学历和学位,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附件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仅限卫健系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参考目录为《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附件3)。
3.资格证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报名其他资格条件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的,被聘用后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忻州市(县、市、区)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报考之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通过忻州市组工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静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的扫描件至指定的电子邮箱(416290675@qq.com)(发送压缩文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
(3)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报到证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材料证明;
(5)《静乐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2日8:30—2020年12月17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收到邮件次日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失内容,退回要求补充,并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所有学历必须以最高学历为准)。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考信息申请次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24:00前,进行邮箱回复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面试加考察的形式进行,若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5:1,增加笔试环节。报名结束后,需要参加笔试的人员会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要求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达到1:1以上。达不到1:1的岗位,要相应核减引进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若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为保证引进效率,对在现条件下报名达不到1:1的紧缺岗位,经引进单位申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重新调整引进资格条件,组织第二次报名。核减、取消、补充报名情况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静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及时关注静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等待笔试或面试通知。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为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材教法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医学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四)现场资格复审
不笔试的岗位报名考生直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参加笔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资格复审人选,最终入围人数未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若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达5:1,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静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考生注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由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教师岗位考生为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时间15分钟。讲课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
医学岗位考生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静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须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异地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在静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组织、人社、编制管理部门凭县委组织部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手续,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原则上需服务期满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为3年,共6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拟引进人员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主动放弃,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规定享受正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符合《忻州市招才引智支持政策(试行)实施细则》(忻组通字〔2020〕34号)中相关条款的,同时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六、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静乐县纪委监委、静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在工作期间内安排专人值守,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
静乐县委组织部0350—7822349
静乐县人社局0350—7822033
静乐县教育科技局0350—7822563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0—8933117
监督电话:
静乐县纪委监委0350—7822034
静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350—7812380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静乐县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引才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2.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静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并且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不通、获取信息错误或不及时而影响招聘的由考生承担后果。
点击下载>>>
1.2020年静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2020年静乐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3.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xlsx
4.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教研函〔2017〕2号).docx
静乐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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