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31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0-11-05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市委院内新办公楼515室)。
为加强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激活干部队伍活力,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一级科员职级层次的公务员31名(具体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公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省垂直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5.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主要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根据公开遴选方案,制定公告,在咸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咸阳党建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申请
本次公开遴选报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市委院内新办公楼515室)。
3.报名步骤:
①报名人员在咸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咸阳党建网自行下载并填写《咸阳市2020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②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并盖章,县市区报考人员还需经同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③报名时携带《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本人身份证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其他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咸阳市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准考证》。
(四)笔试
1.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岗位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可适当缩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有需要,可加设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成绩同综合科目成绩按4:6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考题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阅卷。
3.笔试时间、地点明确后,考生自行前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咸阳党建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前5个工作日,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于咸阳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具体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
(六)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咸阳党建网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七)考察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遴选计划数不到5名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数为“遴选计划数+1”;对遴选计划数5名及以上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数为“遴选计划数+2”。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实际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不足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结合面试考生总体成绩情况,采取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具体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考察中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人选“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公务员身份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由用人单位慎重提出考察人选是否胜任遴选职位的具体意见。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及标准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结合报考者综合成绩、职位需求,以及报考者经历等情况,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制定体检标准。
2.体检
体检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5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人选公示
拟定的遴选人员名单,在咸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使用考核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调动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严肃性,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遴选资格作出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试用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3.专业分类标准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执行。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29-33210435
附件:
1.咸阳市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2.咸阳市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3.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
4.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报名地点: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市委院内新办公楼515室)。
为加强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激活干部队伍活力,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一级科员职级层次的公务员31名(具体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公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省垂直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5.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主要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根据公开遴选方案,制定公告,在咸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咸阳党建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申请
本次公开遴选报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市委院内新办公楼515室)。
3.报名步骤:
①报名人员在咸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咸阳党建网自行下载并填写《咸阳市2020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②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并盖章,县市区报考人员还需经同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③报名时携带《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本人身份证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其他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咸阳市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准考证》。
(四)笔试
1.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岗位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可适当缩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有需要,可加设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成绩同综合科目成绩按4:6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考题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阅卷。
3.笔试时间、地点明确后,考生自行前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咸阳党建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前5个工作日,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于咸阳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具体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
(六)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咸阳党建网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七)考察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遴选计划数不到5名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数为“遴选计划数+1”;对遴选计划数5名及以上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数为“遴选计划数+2”。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实际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不足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结合面试考生总体成绩情况,采取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具体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考察中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人选“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公务员身份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由用人单位慎重提出考察人选是否胜任遴选职位的具体意见。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及标准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结合报考者综合成绩、职位需求,以及报考者经历等情况,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制定体检标准。
2.体检
体检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5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人选公示
拟定的遴选人员名单,在咸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使用考核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调动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严肃性,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遴选资格作出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试用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3.专业分类标准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执行。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29-33210435
附件:
1.咸阳市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2.咸阳市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3.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
4.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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